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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保險保障基金制度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一項重要制度。2004年,經國務院批準,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建立了“集中管理,統籌使用”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率先在我國金融行業建立了市場化的風險自救機制。2008年9月,原保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共同頒布了《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批準設立了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保險保障基金公司”),依法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的設立,開啟了保險保障基金專業化管理和運作的新篇章,向著以市場化手段處置化解保險行業風險、維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的目標,邁出了堅實一步。
近年來,保險保障基金公司黨委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在銀保監會黨委正確領導下,扎實推進公司黨的建設,深度參與問題保險機構風險處置工作,主動融入監管部門風險監測體系,持續提升基金籌集管理規范化水平,穩步促進基金保值增值,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公司積累了較為豐富的行業風險處置經驗,形成了股權救助、債權救助、保單救濟等多種處置工具,打造了年度風險評估報告、保險消費者信心指數、《保險業風險觀察》等風險管理品牌,為我國保險業風險處置提供了有益參考。
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將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始終做到“兩個維護”,大力發揚自我革命精神,堅決履行風險處置政治責任,更加積極主動應對各類風險隱患,努力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行業市場化救助機制,以實際行動全力捍衛國家金融安全。